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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意見》正式出台,為鼓勵扶持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以及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合伙經營或組織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山西省出台多條新政。
  今後,山西省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的,自其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創辦小微企業的,自工商登記之日2年內,可享受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營業稅省級留成100%、市縣留成50%的財政補助政策。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者創辦小微企業的,可參照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其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創業的,可將最高貸款額度提至每人15萬元。對已成功創業且帶動就業5人以上、經營穩定的,可給予最高50萬元的貸款再扶持。對上述貸款項目,由財政部門按規定給予貼息。高校畢業生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指定的金融機構申請到創業貸款並按期還款的,可參照政策在規定額度內給予財政貼息。
  今年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圍繞現代科技、現代農業等重點行業,定期評選30—50個符合山西省產業發展方向、成長性好、潛在經濟和社會效益好的創業項目,從省級創業資金中給予一定的創業扶持。
  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從創業資金中按每年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給予最長3年的經營場地租金補貼。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並帶動3人以上就業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根據創業帶動就業人數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創業就業補助。對入駐高校畢業生創業戶數占園區總戶數70%以上、入駐戶數20戶以上且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創業園區,從創業資金中按每戶不超過5000元的標準給予創建單位一次性建設補助。
  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免費提供檔案存放、代繳社保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代理服務。 (記者要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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