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新疆區黨委巡視組日前向五個被巡視單位反饋巡視情況。巡視農業廳期間,幹部群眾反映包括廳屬事業單位政企不分,所辦公司財務管理混亂,變相設立“小金庫”等情況。
  2014年5月19日至7月1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五個巡視組分別對自治區農業廳、自治區工商局、新疆醫科大學、自治區民政廳、新疆日報社開展巡視。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各巡視組巡視情況彙報,並向自治區黨委“五人小組”彙報了巡視綜合情況。自治區黨委“五人小組”對運用好巡視成果、督促整改巡視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明確要求。日前,五個巡視組分別向被巡視單位反饋了巡視情況。
  自治區黨委第一巡視組向自治區農業廳反饋巡視情況。巡視農業廳期間,幹部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是:在執行政治紀律方面,黨風廉政建設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的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案件查處力度不大;少數黨員幹部政治敏銳性不強,個別黨員幹部信仰宗教。在廉政建設方面,國有資產管理不嚴,處置過程中存在流失現象;項目資金分配不透明,惠農資金監管不力;幹部職工集資住房分配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有的領導幹部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有的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有的黨員幹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吃拿卡要”。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十條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方面,廳屬事業單位政企不分,所辦公司財務管理混亂,變相設立“小金庫”;機關一些處室利用掛靠協會違規開支財政資金購買超標車輛、規避資金監管;公車私用現象時有發生。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一些科級幹部的選拔任用未按程序提交黨組會研究,幹部輪崗交流制度執行不到位,混崗情況比較嚴重。
  自治區黨委第二巡視組向自治區工商局反饋巡視情況。巡視工商局期間,幹部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是:在執行政治紀律方面,黨風廉政建設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的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對收到的有關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未及時作出規範處理;對幹部職工“四個認同”教育不夠,曾發生3起幹部職工違反政治紀律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在廉政建設方面,黨組主要領導上廉政黨課制度不落實;紀檢組在幹部選拔考察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監督作用發揮不夠。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十條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方面,違反規定改建裝修運動場館;利用組織文體活動搞公款消費現象時有發生;幹部管理不嚴,部分幹部職工紀律鬆弛、作風鬆散,有的幹部借出差、掛職、培訓之機到名勝風景區旅游。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突擊提拔、調動幹部問題反映強烈,個別幹部“帶病提拔”;少數基層組織班子凝聚力不強,個別基層工商部門超編製、超職數配備幹部。
  自治區黨委第三巡視組向新疆醫科大學反饋巡視情況。巡視新疆醫科大學期間,幹部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是:在執行政治紀律方面,黨風廉政建設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紀委工作人員配備不及時、力量薄弱;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工作不深入,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鬥爭工作欠扎實。在廉政建設方面,一些基建工程管理不規範,少數領導幹部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部分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不嚴格;財務管理存在違規行為;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在醫療器械、藥品採購中收受回扣問題反映強烈。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十條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方面,文山會海、突擊花錢、鋪張浪費等“四風”問題依然存在。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貫徹不力,領導班子成員工作上相互溝通不夠,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不足;在行政幹部職務晉升、教職員工職稱評定過程中存在請客送禮等現象。
  自治區黨委第四巡視組向自治區民政廳反饋巡視情況。巡視民政廳期間,幹部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是:在執行政治紀律方面,黨風廉政建設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的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案件查辦工作力度不大,一些信訪問題久拖不決。在廉政建設方面,一些工程建設項目和重大資金監督管理不規範;一些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之便,為子女、親屬就業及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問題突出;個別領導幹部插手干預工程項目、資金分配和幹部選拔任用等問題反映比較強烈。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十條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方面,“四風”問題整治不徹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反映強烈的一些突出問題沒有得到整改落實;個別部門設立“小金庫”;有的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公款消費、私駕公車。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領導班子凝聚力不強,一些重大事項不上會集體研究;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範,存在幹部任用隨意性大、“吃空餉”等問題。
  自治區黨委第五巡視組向新疆日報社反饋巡視情況。巡視新疆日報社期間,幹部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是:在執行政治紀律方面,黨風廉政建設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報社黨委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夠,個別領導幹部政治意識不夠強,在一些大是大非問題上認識不到位。在廉政建設方面,部分工程項目和設備採購未招標;廣告費管理混亂,隨意開支;“小金庫”問題屢禁不止;離任審計制度未落實,個別崗位多任負責人發生腐敗問題;有的直屬單位和處室腐敗案件頻發。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十條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方面,一些領導幹部作風漂浮,對幹部群眾反映的住房分配不公、機關和家屬院管理混亂、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情況不公佈等問題久拖不改;個別領導幹部在子報子刊取酬、公車私用;機關接待費開支無標準,一些直屬單位頂風違紀,公款宴請送禮、大吃大喝、鋪張浪費現象時有發生。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黨務、社務、編務、財務等重大決策透明度不高,班子成員之間溝通不夠,民主生活會流於形式;《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不力,存在未履行報批程序和會議集體研究選任幹部、“帶病提拔”幹部現象;對個別招聘人員政審不嚴。
  巡視期間,自治區黨委各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黨員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自治區紀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自治區黨委要求被巡視單位對巡視組反饋的問題要認真對待,抓緊整改,按時上報整改情況。自治區黨委巡視辦要緊盯巡視整改不放鬆,加強督辦,切實做到整改一項,銷號一項,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原標題:新疆農業廳所辦公司財務管理混亂 變相設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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